-
揭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以下是一份揭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的材料清单及准备指南:
### 材料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 "就业失业登记证":如已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障卡":提供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5. "学历证书复印件":如适用,提供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6. "残疾证明":如有残疾,需提供残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 "失业证明":如适用,提供失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家庭收入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退休金证明等。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准备指南:
1. "提前准备":在申请前,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2. "复印件准备":所有提供的材料都需要准备复印件,以便工作人员留存。
3. "原件验证":在提交材料时,需将原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4.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咨询相关部门举报 -
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填写《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属于以下类别人员的,还需分别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一)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四)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五)失地农民,提供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材料;
(六)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七)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材料;
(八)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九)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材料;
(十)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材料。
举报 -
举报


